广西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当前位置:工作动态

我校召开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谈话会

  • 作者: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为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效防控采购环节廉政风险,推动学校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3月7日下午,学校与驻校纪检监察组联合组织召开了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谈话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兴才出席会议,驻校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基建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入选的10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黄超主持。

国有资产管理处黄超处长首先介绍了本次参会人员,并向与会人员阐述了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我校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日常管理和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并就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驻校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侯永能在廉洁提醒讲话中就如何加强采购代理机构廉洁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提出建议和要求: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二要严守职业道德,履行廉洁责任,依规依法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采购代理服务;三要加强对我校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清廉共赢的合作关系。

陈兴才副校长对新入选的代理机构表示祝贺和欢迎,并指出召开本次廉洁谈话会是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不仅要“督在后”,还要“管在前”,通过沟通交流,强调提醒,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对采购代理廉洁重要性的认识。他围绕学校2024年采购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目前存在的客观问题,对入围的代理机构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知敬畏、守底线”,通过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规则意识;二是要切实履行代理职责,合理、合法、合规地开展采购活动;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能力,与学校同心协力,当好学校采购“专业参谋”和“职业代理”,提升采购效率。

最后各代理机构负责人向学校递交了《广西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廉洁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