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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培训委托会务公司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1-06-23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会议、培训等项目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理顺采购关系,强化风险防范,现就学校会议、培训等项目采购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政府定价或有关文件已经统一采购的项目,已经明确供应商和价格的,按上级政策、文件执行报销;文件已明确供应商但价格可以协商的项目,按学校采购流程执行。

二、会议和培训服务的采购要求

会议举办按自治区财政厅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执行。委托会务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议和培训,会务公司服务费的预算金额(不含住宿、餐饮、场地租赁的费用)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额度(3万元)以上的,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采购。

三、落实会议和培训定额控制的主体责任

举办单位要履行会议、培训支出的主体责任,各类支出要限定在定额标准之内,由财务处按管理规定一次性报销核算。



广西医科大学

20216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