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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资〔2022〕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 作者: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5-25


区直各主管部门:

为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要求,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2017年印发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