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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第一次固定资产集中处置申请业务的通知
- 作者: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3-02-27
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桂医大〔2022〕5号),我处拟于近期办理本年度第一次固定资产集中处置申请业务。请各单位在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在固定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处置申请单并上传OA审批单后初审,逾期将顺延至下一次办理。 (温馨提醒:设备类、家具类资产请分开两张单据提交申请)
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71-5357216 蒋老师0771-535884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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