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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医大国资〔2023〕4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 作者: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4-01-03

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工程项目采购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规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凡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项目采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利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按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四条 工程项目采购应遵循集体议事的原则,避免个人操作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借故阻扰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将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工程采购管理工作实行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资产招标采购管理专门委员会集体决策,国有资产管理处集中管理,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请购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有:后勤基建处、专门设立的建设管理部门、信息中心、保卫处等。

第七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采购,主要包括采购立项、采购执行、合同订立、参与验收和资产登记入库等;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应采购项目的请购、合同履约、组织验收、款项支付的审核、办理移交和入库;财务处主要负责审核预算资金来源、采购账款支付、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固定资产入账。

第三章采购组织形式

第八条  学校工程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采购预算金额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学校集中采购,是指未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或自行组织采购。

第四章采购申请与审批

  凡属“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必须先行办理采购申请手续方能实施采购行为。实施采购时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工程项目采购严格遵循按预算申请、及时申请和集中申请原则。

各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办理采购申请手续,已落实预算的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提前做好规划,预留必要的采购时间,及时填报采购申请单,确保采购任务按时完成,提高采购预算执行效率。

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应尽量按经费预算项目整体申报,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

第十 采购项目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采购除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项目外),需填报《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采购项目申请单》。归口管理部门应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以下资料(所提交资料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资料不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得办理立项采购。

(一)需报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批复文件。

(二)工程概况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质量标准、要求工期、招标范围、投标人资质等;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类采购,如监理、设计、咨询等,要提供服务的费用、数量、单价、范围、类别、期限等。

工程类采购项目还应提供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达到编制预算清单要求):施工复杂、专业性较强、涉及主体结构或安全的工程应提供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常规装饰、维修等一般工程、修缮工程可以提供简易图纸,标明工程的具体尺寸、施工平面图、剖面示意图。

)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货物类采购,应对货物参数参考品牌等加以详细描述说明。

)其他与采购相关的书面材料,如施工方案、工期要求、质保期、验收规范等。

第十紧急抢修工程项目的采购申请与审批:

(一)紧急抢修项目,是指事故突然发生,造成学校无法进行正常运转,需立即进行施工整改的项目。

紧急抢修事项发生后,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通过OA系统提交抢修事项的申请,报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归口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当在实施采购后10个工作日内,参照非现场处置性紧急采购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项目需求调查,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对采购需求调查及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第十资产招标采购管理专门委员组织对工程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项目进行论证,经论证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论证意见进行工程施工方案、预算等的调整。工程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论证。公开招标额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执行。

第十  采购申请单的填报和审批程序:

(一)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按规定填写采购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财务处负责人审批;

(四)分管归口管理部门校领导审批;

(五)分管财务处校领导审批(项目预算≥30万元);

(六)校长审批(项目预算≥100万元)。

第五章采购方式

第十 工程的采购方式:

(一)政府采购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在公开招标额度以上(≥400万元额度随上级政策调整)的工程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采购申请审核立项后报审计处,审计处委托造价服务单位进行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2.其他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限额(100万元额度随上级政策调整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公开招标额度400万元额度随上级政策调整的工程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对采购申请审核立项后报审计处,审计处委托造价服务单位进行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依法选择适用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3.以上采购项目立项前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采购项目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后,再填报《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采购项目申请单》。

(二)非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分散采购限额(100万元额度随上级政策调整的工程项目,选择采用校内零星修缮服务供应商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十七 工程服务的采购方式

工程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造价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100万元的(额度随上级政策调整),按照学校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100万元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  代理机构选取主要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并结合当年已代理的项目金额,遵循公平的原则综合确定。

(一)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入围的代理服务机构提出意见报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审批。

(二)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项目,由资产招标采购管理专门委员会在入围的代理服务机构推荐,报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审批。 

第六章采购文件的审核

十九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申请单位需求、工程项目特点编制采购文件初稿。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采购合同条款。采购项目对行业技术规范、服务标准有规定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提出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相应要求。采购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

二十  采购文件的审核和审批。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需求拟定采购文件初稿,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部门、审计处依据其职能审核把关,归口管理部门还须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须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

采购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额度项目的采购方案如代理机构选取、招标控制价、资质、评分办法、采购人代表选派方法采购合同等)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二十  采购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七章开标与中标

第二十  采购代表委派原则上应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推荐业主评委,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监督代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派,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

采购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项目,按以上流程审批后,还需报校长审批。

第二十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需要进行澄清或者答疑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调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归口管理部门,审计处以及相关设计、造价等服务单位应予以配合解答。如有实质性变更按程序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其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 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予以回避,在评标过程中应恪尽职守,遵守开标、评标的程序和纪律,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 评标完成后,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项目负责人将采购结果确认书、评审报告报处长审核,经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确认采购结果。采购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额度项目,评标结果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报。

第八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二十  凡国有资产管理处立项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应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审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定后,经国有资产管理分管校领导审批,报校长审批后签订。如有校长授权的,按授权范围内签订。

立项采购的项目原则上应按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如有调整合同条款的,需经申请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审核,但不得改变实质性条款。对于涉及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合同,合同文本应采购方案一并提交学校合同审查小组审查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和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二十 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进度计划、质量与验收、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质量保修等条款。

二十八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十九  合同签订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负责人移交一份合同、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等材料给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联系中标商落实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相关要求做好合同备案工作。

履约保证金由申请单位管理,如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采购合同前确认收取,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十条  工程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学校相关部门应在采购前规划好采购内容,严格控制预算,做好工程的变更、签证等管理工作,工程建设的变更、签证具体要求按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采购项目所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第九章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第三十归口管理部门是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按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采购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额度采购项目的验收结果,由归口管理部门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通报。

第三十  对于验收后需要移交的工程,应当邀请使用部门派人参与验收。需要移交使用的工程,须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  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依据合同及时处理。

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归口管理部门应依据合同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十章工程结算付款与固定资产入库

第三十  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文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  工程项目原则上要在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及比例,国家及自治区有规定比例上限的,按规定执行。

第三十  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由财务处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确认资产价值。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由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第十一章 采购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 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职责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

建立相关工作分离机制采购申请单位人员在学校组织论证时仅介绍项目情况,不参与论证讨论与决策,采购申请单位参与采购文件制定人员与评标评审人员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

三十九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虚开发票的;

(二)凡需招标的项目不招标, 或以化整为零、故意减少工程量以降低预算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非法干预、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与投标人违规串通应标的;

(五)泄露标底、评标情况和其它与招标有关的数据资料的;

(六)接受贿赂的;

(七)违反本办法,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行为的。

第四十条  在工程项目采购前,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干部开展面对面廉洁教育谈话,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第四十工程项目采购工作接受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驻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驻校纪检监察组检举和反映情况。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  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国家、上级部门或学校如有相关新文件出台或政策调整,按新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桂医大国资〔20202同时作废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工程采购项目申请单

2、工程综合说明(施工项目)

3、项目综合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