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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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学校采购项目实施的通知

  •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6-04-23 作者:李霜、刘霜 校对:吴智辉 审核:徐晓君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教财务〔2026〕15号)、《关于下达2026年学校部门预算的通知》(桂医大财〔2026〕2号)和《广西医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大国资〔2023〕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校2026年预算经费已于年初全额下达,各单位要按照财务下达的预算指标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细化项目实施时间节点并统筹做好采购等相关工作。现结合文件要求和学校采购工作实际,特此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规定和事前审计制度。学校采购严格遵循按预算申请、及时申请和集中申请原则,为顺利推进预算执行,各申请单位要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前做好采购需求计划,为采购工作预留合理的时间,并严格按照预算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尽快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规范和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二、工作要求

1、2026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2026年5月10日前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采购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在2026年5月10日前报送的,最迟应在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按上级文件要求,对于未按计划报送评审的项目,其支出进度延后的责任,由项目单位承担。

2、年中追加的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在预算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采购申请。

3、采购申请单位作为采购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强化立项前市场调研及论证工作,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预算,负责合理编制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需求清单(工程量清单)。

4、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倒排工期,合理安排采购项目申请提交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①招标控制价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从国资处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到确认中标结果,需要110

采购类型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说明

 货物或服务项目

300万元(含)

采购金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

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主要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具体标准见下表。

其中:工程施工

400万元(含)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其中:工程货物

200万元(含)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其中:工程服务

100万元(含)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

②低于公开招标数额但达到分散采购限额(100万元)标准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但无需公开招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在线询比和询价等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从国资处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到确认中标结果,需要65天;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从国资处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到确认中标结果,需要71天在线询比和询价等方式约14天

5、货物、服务采购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要求,见《广西医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申请流程》(附件1)

6、未尽事宜,请联系国资处综合科李霜、刘霜,联系电话:5330611。

广西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