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定点、网上超市、询价)成交、中标供应商须知
- 作者: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22-01-14
一、签订合同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广西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负责人通知后,须于7日内将合同送达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负责人,逾期未送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重新确定供应商。
请完整填写合同内容,如:合同名称、交货地点、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供货
按照合同要求供货。
三、验收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填写《(协议、定点、网上超市、询价)广西医科大学货物、服务验收证明书》,然后与我校请购单位联系进行验收。请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后,将验收证明书第一联:甲方(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第二联:甲方(办理转账)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负责人。
填写要求:
1、验收单内容注意按要求填写完成。
2、国有资产管理处立项编号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四、准备相关票据
验收完成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准备发票,交由请购单位按照合同办理转帐相关手续。
五、售后服务
请各中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注:以上表格在我处网站—“供应商区”处下载,我处综合科联系电话:0771-5330611。
广西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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